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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暨
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3-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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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2024、2025、2026年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暨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学校地震应急演练和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和标准

全市范围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具有基本创建条件的均可申报参与。创建标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基础条件。学校建筑抗震设防的标准高于本地普通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对原建未达标建筑进行抗震加固,并通过国家有关标准的抗震性能鉴定; 校内有能够容纳全校师生应急避险的场地(所)。

2.组织保障。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制定包含防震减灾和防震减灾教育的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并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开展应急避险与疏散演练的经费能够保障;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或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课堂教育,配备相对稳定且具备防震减灾相关知识的科普教师。

3.科普设施。校园内拥有相对固定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栏,学校图书馆(室) 有一定数量的地震科普图书;应急避险场地(所) 标识及紧急疏散通道路标清晰规范。

 4.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地震科普知识竞赛、演讲活动和面向社会的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或参加防震减灾课外兴趣活动不少于2 次,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地震应急避险和疏散演练;师生熟知地震应急预案内容及应急疏散路线,掌握地震应急避险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三)创建名额分配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每年应推荐至少2所符合标准要求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进行申报创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每年应推荐至少1所符合标准要求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进行申报创建。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由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联动,扎实推进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1.遴选阶段 (每年3月份)。县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会同县区教育局从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择优推荐,作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单位。推荐名单应当符合科普示范学校基础条件,重点考虑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成效、应急疏散演练、科普活动开展等情况,创建学校初选名单于3月底前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会同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进行初步审查,按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地审查。

2.创建阶段(每年4月上旬—7月上旬)。各学校根据创建标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分工,突出特色,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进行指导和检查,重点对防震减灾组织领导、科普教育、预案编制、疏散演练、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配备等方面的创建工作加强指导。

3.申报阶段(每年7月下旬—8月上旬)。县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会同县区教育局对创建学校的申报资格、资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县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省地震局。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及其附件一式3份,签字、盖章、彩印并装订后,电子版用U盘存储一并报送。

4.认定阶段(每年8月下旬—9月下旬)。省地震局组织专家对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校命名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开展全市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

(一)开辟地震科普知识宣传阵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校园广播、橱窗、电子屏、校办刊物等载体,通过动漫、手抄报、音视频等形式,积极开辟防震减灾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宣传普及地震知识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防震减灾主题教育活动。聚焦防震减灾主题,结合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观看防震减灾宣传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知识竞赛、讲解比赛、黑板报比赛、主题班会等形式,进一步调动青少年学习、运用防震减灾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防震减灾主题征文活动。以“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为主题,以“参加过的地震应急演练感受;你心目中的防震减灾;未来的防灾韧性城市;你想象中的防震避险方法;对地震工作者要说的心里话”为选题内容,每年举办一次防震减灾主题征文比赛,激发学生自觉学习掌握防震减灾知识的热情和兴趣。各县区教育局和应急管理局(地震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征文活动,并评选推荐10件优秀作品于每年7月31日之前报送至兰州市地震局参与评选。参赛作品文章字数不超过500字(诗歌除外);手抄报规格为4开画纸(389mm×546mm);演讲作品为音视频文件,时长不超过3分钟;绘画作品形式不限(中国画、版画、儿童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均可),中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138cm×69cm),其他绘画作品为绘画纸四开以内;书法作品包括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另附释文)、篆刻(一律竖式并附释文),作品尺寸不大于四尺对开。参赛作品应注明(书画作品在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作品还需注明指导老师、学校及班级信息。

(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研学活动。充分利用市地震博物馆的科普教育功能,分期分批组织师生参观学习,参加市地震博物馆开展的《地震来了怎么办》《古建筑为何能抗震》《探秘地球 了解地震》《壁画寻踪》等主题研学活动;市地震博物馆开展 “研学课程进校园”活动,深化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学习教育,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可报名参加。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于每年4月1日前将参加研学学校名单(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地震博物馆。

(五)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学校地震疏散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力度,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针对演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做到科学、合理、安全、有效。通过常态化地演练,提升预案的实施水平,将应急预案的要求内化成师生的行为习惯,使广大师生在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将把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加分项。

(二)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县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措施、时间节点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学校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活动,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覆盖面。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校园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校园地震科普教育活动规范化、常态化。每季度末将学校开展活动的简报、图片和声像资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和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兰州市地震局 白忠花

电话:13519660496

邮箱:925753324@qq.com;

  

兰州市教育局  王新科

电话:13993109225

邮箱:1076596910@qq.com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李勃 

电话:18809427336

邮箱:1542168248@qq.com


兰州市地震博物馆  柴子雲  

电话:13919005715

邮箱:348699826@ qq.com

 

附件: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docx


 兰州市地震局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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