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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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地震局2020年预算》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25浏览次数: 字号:[ ]

http://dzj.lanzhou.gov.cn/art/2020/2/17/art_6633_854010.html

一、部门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 对县区政府防震减灾规划进行备案。

(四)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震情会商,编写各类震情报告;组织开展宏、微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及震情跟踪监视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村民居及村镇公用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检查落实,并对县区和有关部门预案进行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指导做好地震应急避险、救援演练等工作。

(七)指导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八)承担全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实施和执行监督。

(九)组织开展全市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对县区地震部门行政行为进行督促检查。

(十)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一)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兰州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宣传科;下设兰州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兰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副县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兰州市地震博物馆(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兰州市地震局2019年年末财政供养人数共计54人。其中:兰州市地震局机关本年年末财政供养人数30人,在职17人,退休13;兰州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本年年末财政供养人数8人,在职7,退休1人;兰州市地震博物馆本年度财政供养人数16人,在职15人,退休1人。2019年调入3人,退休1人。

三、2020年部门预算

兰州市地震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458.96万元,基本支出431.46万元,项目支出27.5万元。

(一)基本支出

兰州市地震部门基本支出43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5万元。

兰州市地震局基本支出218.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3万元。

1. 基本支出218.69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180.89万元:

在职17人,基本工资72.69万元,津贴补贴42.81万元,采暖补贴9.62万元,养老保险18.4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6万元,工伤保险0.23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40万元,住房公积金14.59万元;临聘1人,工资3.34万元,社保缴费0.99万元,大病保险缴费0.02万元,住房公积金0.3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37.77万元:

办公费2.86万元,压减5%综合办公费0.29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1.0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1.8万元,专用车辆交通费用1.8万元,工会经费0.92万元,福利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用取暖费7.4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非统筹)13.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退休费0.03万元

兰州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基本支出69.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

1.基本支出69.5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34万元

在职7人,基本工资22.65万元,津贴补贴16.07万元,采暖补贴3.23万元,养老保险6.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14万元,工伤保险0.08元,住房公积金4.8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24万元

办公费1.19万元,压减5%综合办公费0.12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1.8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福利费0.9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非统筹)4.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退休费0.01万元.

兰州市地震博物馆基本支出143.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9.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

1.基本支出:143.18

(1)工资福利支出129.01万元

在职15人,基本工资49.61万元,绩效工资36.2,在职职工取暖补贴7.15万元,养老保险1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6.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9万元,失业保险0.6万元,工伤保险0.17万元,生育保险0.3万元,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0.3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4.16万元

公用取暖费3.66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办公费1.9万元,压缩5%办公经费0.25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2.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退休费0.01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31.46万元,较上年387.94万元增加43.52万元,增幅11.2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原因是我系统新进3名人员。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评审情况

项目申报前对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了事前评审。项目申报程序合规、申报内容全面、申报所需资料齐全;立项依据充分,各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

兰州市地震系统项目共计支出27.5万元。其中:

兰州市地震局项目支出7.46万元:应急演练费1万元,业务水电费6.46万元。

兰州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项目支出13.62万元:台站建设费1.5万元,业务费12.12万元。

兰州市地震博物馆项目支出6.42万元:业务费6.42万元,其中水电费6万元,更换灭火器干粉0.1万元 ,更换硒鼓0.32万元增减变动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27.5万元,较上年285.2万元,减少257.7万元,减少90.3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2019年房屋维修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纳入机关事务局;2019年度信息化项目纳入大数据局。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3.54 万元,其中办公费5.95万元、差旅费5.5万元、邮电费1.08万元、福利费6.01万元、培训费2.17万元、水电费12.46万元、取暖费11.0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专用车辆交通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2.08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104.75万元,减少51.21万元,减幅36.12%,主要原因是2019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纳入机关事务局项目;2019年度信息化项目纳入大数据局。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招标手续进行采购。根据预算安排执行,做到不超预算采购。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收支要求,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做到量化细化,专款专用。基本支出本着节约利用的原则,发挥最高效用;专项支出能够做到发挥财政资金用途,充分开展各项活动,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目标效益。

六、2020年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基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地震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兰州市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兰州市地震局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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