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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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9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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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甘肃省地震局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本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指导县、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防震减灾预防工作体系。按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制订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并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七)承担全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九)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兰州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处、应急救援处、宣传处。

(二)人员情况

兰州市地震局机关2019年财政供养人数26人,在职15人,退休11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兰州市地震局基本支出19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89万元.

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193.26万元,较2018年216.66万元减少23.4万元,增幅10.8%,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评审情况

 项目申报前对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了事前评审。项目申报程序合规、申报内容全面、申报所需资料齐全;立项依据充分,各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

兰州市地震局2019年项目支出61.72万元:物业费14.92万元,维修费(房屋)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万元,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1.5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40.7万元。无房租支出、培训费支出。

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61.72万元,较上年186.4万元,减少124.68万元,减幅66.89%,减幅较大,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费用3.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三公经费3.78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幅0.26%,为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兰州市地震局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5.91万元。其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压缩办公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物业费,维修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兰州市地震局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兰州市地震局预算安排专项经费6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12万元。对照《兰州市2019-202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收支要求,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做到量化细化,专款专用。基本支出本着节约利用的原则,发挥最高效用;专项支出能够做到发挥财政资金用途,充分开展各项活动,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目标效益。

六、2019年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基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主要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其他交通费: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的支出。

 兰州市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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