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四批
“兰州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地震局(办)、教育局、科协:
根据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科协《关于印发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量化考核暂行标准的通知》(甘震发[2007]136号)及省地震局印发的《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甘震发[2013]99号)精神,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申报的示范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依据检查验收结果,经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协研究,决定命名兰州
市第四十九中学、兰州市西固区河口中心学校、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小学、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第一小学、榆中县恩玲中学、皋兰县第四中学为第四批“兰州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希望受到命名的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兰州市地震局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0月24日
主 送:各县区地震局(办)、教育局、科协。
抄 送:局领导班子成员。
兰州市地震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36份